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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問題 | 有關支票”遺失止付”問題..急 發問者: 匿名 發問時間: 2009-04-28 10:45:46 解決時間: 2009-05-02 14:32:47 解答贈點: 10 ( 共有 0 人贊助 ) 回答: 2 評論: 0 意見: 0 網友正面評價 100% ( 共有 1 人評價 ) [ 檢舉 ] 我親戚工廠燒掉 之前的票據資料都不見了 前幾天打去問銀行支票款項時 有張票不知道當時是開給誰 我親戚於是叫我去幫她辦"遺失止付" 銀行有叫我填一些"我本人"的資料申請止付 可是去法院公告時 對方告訴我如果查出不是遺失就是偽照文書罪 請問我這樣有構成偽造文書嗎??!?!? 2009-04-29 14:35:38 補充 趕謝您在我的問題上如此詳盡的回答 可是開票人不是我 我只是被指示去辦理申請手續 如果有問題是不是變成要找我這個申請人? 2009-04-29 21:15:01 補充 還有~法院是如何認定為遺失和非遺失呢 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: ANDY ( 初學者 4 級 ) 回答時間: 2009-04-28 22:11:57 [ 檢舉 ] 萬萬不可哦!! 如果確實是被燒了那就還好.. 但如果支票確實已開出 而發票人(親戚)報遺失的話 會觸犯誣告(對合法持票人而言他不是撿到你遺失的票)及偽造文書(使公務人做不實之記載)的罪嫌 這兩項都是公訴罪 我的部落格有詳細記載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monica123xo 參考資料 http://www.easymoney.url.tw/yellowpage/hot.html 2009-04-28 22:17:42 補充 給你看依則新聞實例: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5/new/dec/15/today-so7.htm 2009-04-30 20:20:41 補充 回答你的補充問題(4.29) 遺失或非遺失的認定: 當持票人將票拿到銀行交換兌現時 若該張支票已被報遺失了 銀行會通知轄區分局 該分局會派偵查員 到持票人的住所簡單詢問 並約定製作筆錄的時間 法院會依筆錄及雙方出庭時的證詞判斷 反正事實只有一個 不是撿到的就是誣告 相關詞: 支票遺失, 旅行支票遺失, 旅行支票, 支票掛失, 支票跳票, 支票退票, 申請支票, 支票止付, 支票存款, 支票兌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