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問題 |
有關支票”遺失止付”問題..急 發問者: 匿名
發問時間: 2009-04-28 10:45:46
解決時間: 2009-05-02 14:32:47
解答贈點: 10 ( 共有 0 人贊助 )
回答: 2 評論: 0 意見: 0
網友正面評價
100%
( 共有 1 人評價 )
[ 檢舉 ]
我親戚工廠燒掉
之前的票據資料都不見了
前幾天打去問銀行支票款項時
有張票不知道當時是開給誰
我親戚於是叫我去幫她辦"遺失止付"
銀行有叫我填一些"我本人"的資料申請止付
可是去法院公告時
對方告訴我如果查出不是遺失就是偽照文書罪
請問我這樣有構成偽造文書嗎??!?!?
2009-04-29 14:35:38 補充
趕謝您在我的問題上如此詳盡的回答
可是開票人不是我
我只是被指示去辦理申請手續
如果有問題是不是變成要找我這個申請人?
2009-04-29 21:15:01 補充
還有~法院是如何認定為遺失和非遺失呢
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: ANDY ( 初學者 4 級 )
回答時間: 2009-04-28 22:11:57
[ 檢舉 ]
萬萬不可哦!!
如果確實是被燒了那就還好..
但如果支票確實已開出
而發票人(親戚)報遺失的話
會觸犯誣告(對合法持票人而言他不是撿到你遺失的票)及偽造文書(使公務人做不實之記載)的罪嫌
這兩項都是公訴罪
我的部落格有詳細記載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monica123xo
參考資料
http://www.easymoney.url.tw/yellowpage/hot.html
2009-04-28 22:17:42 補充
給你看依則新聞實例: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5/new/dec/15/today-so7.htm
2009-04-30 20:20:41 補充
回答你的補充問題(4.29)
遺失或非遺失的認定:
當持票人將票拿到銀行交換兌現時
若該張支票已被報遺失了 銀行會通知轄區分局 該分局會派偵查員
到持票人的住所簡單詢問 並約定製作筆錄的時間
法院會依筆錄及雙方出庭時的證詞判斷
反正事實只有一個 不是撿到的就是誣告
相關詞:
支票遺失, 旅行支票遺失, 旅行支票, 支票掛失, 支票跳票, 支票退票, 申請支票, 支票止付, 支票存款, 支票兌現